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

时间:2022-10-05 16:44:02
当前某县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选多篇)[此文共13341字]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4年,是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体制大变革、机制大创新、政策大调整的一年,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补偿标准不一

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中,某些项目在实施征收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的进度,指挥部、建设单位、乡、村等开绿灯,私自增加补偿或奖励标准,虽然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少许的利益,却混乱了整个区域的标准,使得各个区域的征收标准不一,给其他项目的征拆工作带来阻碍。

2、补偿价格偏低

随着城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发展,物价、房价均大幅度上涨,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相差甚远。在我所涉及的部分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处于湘潭市近郊,如涟水名苑项目就是在湘潭西大门繁华地段,多为门面和仓储,拆迁户的期望值比较高,而按照现在补偿政策标准,他们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房价、物价等涨幅较大,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跟随物价水平一起调整,拆迁户普遍认为补偿价格较低,抵触情绪,致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

3、保障措施不够配套

保障措施主要是就业、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等措施。

在安置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安置是拆迁的前置条件,但是目前我们所实施的项目,安置普遍滞后,都是先拆除再安置,有的项目甚至出现 ……此处隐藏13263个字……>

三、非严格控制区(二类地区)村民建房问题的建议

1、城关镇、三阳乡及各村组织编制村庄居民点规划报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2、对于d级危房户和无房特困户,在居民点规划批准实施前,由规划国土及乡镇、村会商确定建房选址。(现已申请建房的200多户,危房户120多户,无房户16户未批。)

四、县城核心区村民房屋改建问题建议

1、符合规划且不属于旧城整体改造区域的报规委会批准可以改建(城东村),但必须自主申请转为国有土地,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可进入规划审批程序。

2、不符合规划或属于旧城改造区域的村民危房,允许按“四原”要求修建,或由房产部门收购,或拆除老屋、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异地置换宅基地安置。(现已申报改建危房户57户,未批)

五、安置区管理问题。

1、安置区内宅基地由乡镇村根据需要只能安置给因公共设施建设及征地被拆迁房屋的村民。

2、安置区的基础设施由城建投根据需要按年度投资,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六、平政发[2014]4号文件前已许可建房,但因规划调整不能实施问题的建议

1、城镇居民由城建投,按评估价格对宅基地收购,并撤销许可。(怀甫路存在类似情况)

2、本村村民符合村民建房政策的,就近在村庄居民点内安置宅基地。否则,由城建投按评估价格对其宅基地进行收购。

(育才路刘建达等三户)

七、建立控建拆违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

1、乡镇村负责辖区内控违拆违的巡查和简易执法工作工作。

2、建立规划、城管、国土、林业、建设、房产、公安、电力、工业、供水、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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